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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铁塔海西州分公司塔体电子广告屏建设项目
2020-11-25

 

青海铁塔海西州分公司塔体电子广告屏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铁塔海西州分公司塔体电子广告屏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BTX-2020-TT023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本项目于2020年113日发布了第一次招标公告,评过程中因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家,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如第二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仍不足家,家则组织竞争性谈判,家则组织定向谈判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青海铁塔海西州分公司塔体电子广告屏建设项目(第二次)

1.2 招标内容:此青海铁塔海西州分公司塔体电子广告屏建设项目(第二次),本项目为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施工费、维护费、辅材费、施工协调费、赔补费、装卸、二次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1.3 项目规模:238万元(含税),其中建设预算:220万元、5年维护费用18万元。

1.4供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20天内将所供货物交至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指定地点。

1.5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终验止。

1.6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质保和五年有偿维保。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

1.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中标人数量:1人。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238万元,其中建设预算最高限价220万元、5年维护费用最高限价1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承诺书。

2.3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和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报告或证明复印件。

2.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成功案例2份及以上,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5.2被责令停业的;

2.5.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2.5.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5.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2.5.6在青海铁塔实施过程中主动退出或建设单位后评估不合格的;

2.5.7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不得与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获取时间:2020年 11 月 26 日至2020年 11 月 30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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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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