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206-2505-84-B1
2.项目内容: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催化装置2台除氧器+2台乏气冷凝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除氧器的内件材质相关技术要求、性能保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招标文件要求,如中标供货到现场性能考核不合格,按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2.设备的技术参数详见设备数据表,投标人提供的除氧器必须满足设备工艺数据表中的全部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备成熟的应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处理能力(出力≥250t/h)的旋膜除氧器设计和制造业绩至少3套,并至少2套已连续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运行用户证明以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设计单位的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交货周期、设备参数和实际的运行性能,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供近三年(2014~2016年)连续的、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2014-2016年度至少有一年盈利;2)近三年资产负债率至少有一年不高于80%。以上两项须同时满足。 5.具有特种设备设计及制造许可证(D1\D2) 6.商务条款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 7.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其中招标文件中★不得偏离 9.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以上两条须同时满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2月6日10:30时至2018年2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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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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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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