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LY-BJ-H032
项目名称:消防应急战勤保障编组车辆配备项目(应急轻型越野车)
预算金额:1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
应急轻型越野车 | 辆 | 19 | 1200 | 车辆为特别重大灾害响应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提供先导前送保障,主要应用于西部高原地区。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只有同时满足“①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两个条件的投标人,并投标人和产品生产厂家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该产品方可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人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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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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