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新环卫有限公司垃圾分拣中心厨余垃圾处理、大件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007N00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城发新环卫有限公司垃圾分拣中心厨余垃圾处理、大件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35-2007N00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城发新环卫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所投货物的同类供货及安装业绩(同类供货业绩是指具有厨余或餐厨垃圾处理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发票(提供不同节点的发票2-3张即可)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所投货物的同类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发票(提供不同节点的发票2-3张即可)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3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所投货物的同类(餐厨或厨余垃圾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发票(提供不同节点的发票2-3张即可)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3.4 第四标段资格要求:
3.4.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
3.4.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所投货物的同类(餐厨或厨余项目除臭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发票(提供不同节点的发票2-3张即可)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3.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11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的参保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出现亏损(以2018年、2019年年度利润总额为准),报告内容中须含有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如投标人伪造财务报表,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7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③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6日08时30分00秒---2020年12月02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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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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