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机关 滨海新区塘沽区域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1包) (项目编号:CTZX-2020-05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塘沽区域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1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四号路136号二楼工程咨询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X-2020-058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塘沽区域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1包) 预算金额:1250.0万元 最高限价:12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 2020年1月至今至少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保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例:电汇回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直辖市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清晰、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到 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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