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工程-渤中19-4、渤中26-3、旅大29-1油田开发项目-变送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海油工程-渤中19-4、渤中26-3、旅大29-1油田开发项目-变送器采购(重新招标) |
交货期: | 详见项目概况及招标文件 |
数量: | 一批 |
交货地点: | 详见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1、渤中19-4项目新建1 座8 腿中心处理平台BZ19-4CEPC,32 井槽(含1 个单筒双井),180 修井机,60 人生活楼。渤中26-3油田位于渤海南部海域,新建 1 座无人井口平台 WHPC(9 井槽) 、 1 座生产动力平台 PAPD、 1 条 4 公里海底混输管道、 1 条 4 公里海底注水软管、 1条 4 公里海底复合电缆。旅大29-1油田开发依托旅大16-3油田,在旅大29-1油田区域新建一座无人井口平台LD29-1WHPA,井口物流经计量后,部分年份物流加热之后通过混输海管输送至LD21-2WHPA平台,接到LD21-2WHPA平台上的外输泵之后,与LD21-2WHPA平台处理之后的物流一起汇合后,共同外输至LD16-3CEPA平台,在LD16-3CEPA上处理成20%左右含水原油,经混输海管输送至LD10-1PAPD,在LD10-1PAPD上处理成(含水率wt≤1%)原油,再输送至LD10-1CEP的干油罐,最后通过混输海管输往绥中36-1终端。 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一批变送器,包含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液位变送器。 3、供货范围:包含包括设备、取证、现场技术服务、工具、备品备件等。 4、交货期:渤中19-4项目2021年3月30日前到货;渤中26-3项目2月26日前到货;旅大29-1项目2021年2月26日前到货;★偏离超过28天投标将不被接受 5、交货地点:渤中19-4项目到货海工青岛场地;渤中26-3项目到货海工塘沽场地;旅大29-1项目到货海工塘沽场地。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天津市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② 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③ 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证书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国外制造商,应提供API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提供有效期内的SIL证书,要求C证。 (3)提供变送器防爆、防护等级证书。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投压力、温度、差压变送器应满足在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2015年9月-2020年9月),至少2 个石油化工行业的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及供货清单原件扫描件;液位变送器应满足在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2015年9月-2020年9月),至少有两个海洋环境(海洋环境指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油气项目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及供货清单原件扫描件。业绩规格不低于本项目要求(如测量范围、精度、材质等)。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及供货清单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中至少须包含下述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测量范围、精度、材质等。 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测量范围、精度、材质等,则需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到2020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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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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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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