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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五峰路周边交通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0-11-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011-7055-0025

项目名称:五峰路周边交通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2,976.22

最高限价(如有):1012976.2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五峰路周边交通治理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工期

1

五峰路周边交通治理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竣工




4、其他: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说明: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及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如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需提供响应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响应供应商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提供2020年5月-10月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①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

②需提供响应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响应供应商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提供2020年5月-10月缴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8、供应商具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对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注:11.1-11.4 项提供声明,11.5 项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1.1供应商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11.2供应商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11.3供应商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11.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1.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7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1.8其他事项说明:

11.8.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②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11.8.2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到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二座405室)领取: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需提供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中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1  26 日至 2020 12 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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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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