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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安江二级支流-皮陇河源头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治理工程EPC
2020-11-26
Report
重安江二级支流-皮陇河源头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治理工程EPC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20)0850号-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安江二级支流-皮陇河源头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名称)由福泉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财建(2020)155号;福府专议(2020)2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皮陇河源头矿山

    2.工程规模:煤矸石处理23276.07㎡、复绿工程23276.07㎡、排水沟10段2537.99米、挡土墙1座170.27米、沉砂池8.2米、沉淀反应池3888.79㎡、湿地5717.02㎡、河道整治604.95㎡、渗透墙5座83.8米、消力池42.8米、排水槽31米、PE管630米等

    3.项目投资:740.0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预定工期(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黔南公易建电(2020)0850号-1
重安江二级支流-皮陇河源头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治理工程EPC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查、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90
670.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防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设计、施工(epc)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勘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地质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地质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信息填写

    1.投标信息填写时间:2020-11-262020-11-30,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2.投标地点:登录进行投标信息填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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