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业以来任意2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磋商时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20年8月、9月、10月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拟派的安全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磋商时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20年8月、9月、10月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应急总人事【2019】8号文,应持有建筑施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注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