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自然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011-JJ110-0001 项目名称:九江镇自然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4,789,480.15 最高限价(如有):24789480.1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九江镇自然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共建设污水处理装置26个,建设泵井1座,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0日历日内(含雨天、节假日)完成各个污水处理装置的建设(上述工作完成后20天内提交工程资料),并且设备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自设备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修期包含质量保修和运营服务)。运营期:自保修期届满之日起2年。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包括:建设期、保修期、运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打印件以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年 12 月 0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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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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