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供应商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截图)。
信用评价结果以递交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发布的最新的为准。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7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②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登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凭回执到现场购买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登记获取采购文件”页面截图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
(1) 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 如授权代表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事宜,具体指引点击:(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