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工程-液化天然气工程技术分公司-龙口LNG项目-项目-限下-穹顶型钢、单轨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 海油工程-液化天然气工程技术分公司-龙口LNG项目-项目-限下-穹顶型钢、单轨型 |
交货期: | 详见概况 |
数量: | 穹顶型钢、单轨型钢2026.76吨 |
交货地点: | 龙口南山LNG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项目现场 |
项目概况: | 1.中海油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龙口LNG项目”)站址位于山东省龙口市烟台港龙口港区作业区规划LNG专区,由接收站工程、厂前区工程、码头工程、取排水工程、110KV外电接入工程五部分组成。龙口LNG项目接收站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包括:LNG专用装卸码头1座、6座22万m3储罐、配套气化外输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等。 2.本项目为龙口南山LNG一期工程接收站工程6座22万方储罐用穹顶型钢、单轨型钢一批,共计2026.76吨。 3.供货范围:包括产品的生产制造,包装及运输。 第一批:2021年2月26日前; 第二批:2021年4月10日前; 第三批:待项目组通知后生产,60天内到货。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龙口市烟台港龙口港区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的身份: 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则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控股关系的销售公司,或制造商所在集团控股关系的销售公司;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代理商。 (1)如果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唯一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以上需授权货物仅指穹顶型钢,单轨型钢不需要取得制造商授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证书要求: 2.1、 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 2.2、 投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3.1、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截标之日前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一个应用于LNG储罐的碳钢H型钢(材质S355J2)销售业绩。 3.2、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规格、尺寸等,如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到2020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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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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