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
乌兰木伦1号桥重建工程和乌兰木伦2号桥扩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8-02-24

1. 招标条件

  乌兰木伦1号桥重建工程和乌兰木伦2号桥扩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300689

2.招标范围

乌兰木伦1号桥重建工程和乌兰木伦2号桥扩建工程防洪影响报告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防洪评价报告。2.负责报告的上报评审。3.审查通过后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批复文件

工期要求下发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方完成基础技术资料提供后的2个月内完成现场调查、查勘、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报告经神东煤炭集团内部审查后逐级上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技术审查意见和审批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项目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长期从事防洪评价工作,承担过防洪评价工作,并有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的5项(含)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请在2018224日上午8:30日至201832日下午16:30,登录,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购标登记所需文件后上传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912-8221451贺建芬)。申请审批同意后,请于201832日前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将统一邮寄发票。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标登记所需资料(提供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及相应的批复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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