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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边检总站边检大厦六楼部分场地修缮改造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2-SFCX20BJB005

项目名称:深圳边检总站边检大厦六楼部分场地修缮改造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23.5869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869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深圳边检总站边检大厦六楼部分场地修缮改造 1  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4.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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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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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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