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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液碱物资采购(单价标)变更公告
2018-02-25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液碱物资采购(单价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 QBZB2018-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济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碱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液碱300000千克(折合为100%计算)。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4400MW, 一二期补给水处理系统、一二三期精处理系统的树脂再生均需要液碱,同时调节废水PH值也需要加入液碱,因此需要购买液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液碱物资采购(单价标)。[x1]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8年第2季度化学水处理系统用液碱,经综合估算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2季度合同期内预计液碱使用量约300000千克,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由于招标人生产的特殊性,招标人2018年第2季度度液碱需用总量不确定,招标人对合同期内液碱需用总量不做任何承诺,各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招合同期内单价标,即2018年第2季度合同期内(2018年4月1日起,2018年6月30日止)每吨液碱到货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 专用资格条件:
  • 资质等级要求: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液碱生产或销售;
  • 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资质、易制毒药品资质等;
  • 资格能力要求:制造商需提供近三年3项相关设备、材料供货业绩(2015年1月1日之后),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代理商需提供该公司近三年3项相关设备、材料的供货业绩(2015年1月1日之后),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若由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出现,则只保留制造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2月23日9:00起至2018年3月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23日9:00起至2018年3月5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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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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