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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工程-公开招标-2020-DCZX077-肺通气功能检测仪-招标公告
2020-11-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DCZX077

项目名称:肺通气功能检测仪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肺通气功能检测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由投标人提供最短交付期,但最迟不超过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上一年度的年报或近期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3.4投标人须承诺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存在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涉嫌围串标、串标投标、违法失信、禁止法定代表人控股的或管理的企业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禁止授权代表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弄虚作假等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情形。3.5.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提供如下材料:3.5.1根据报价器械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3.5.2根据报价医疗器械的类别及供应商是否为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生产或销售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任一股东,在参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企业也存在股东关系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8日  至 2020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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