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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单兵轻型便携式制氧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Y-CG-2009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单兵轻型便携式制氧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单兵轻型便携式制氧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单兵轻型便携式制氧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9号楼6楼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Y-CG-2009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单兵轻型便携式制氧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8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品目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质保期

单兵轻型便携式制氧机

313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1年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单兵轻型便携式制氧机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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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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