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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社会力量承办海珠区部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EGD-CT20551

项目名称:购买社会力量承办海珠区部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38.11637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38.1163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20551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社会力量承办海珠区部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服务期为三年,总预算为110381163.75元(其中2020年度预算为34340806.5元;2021年度预算为36793721.25元;2022年度预算为39246636.00元)。实际执行根据年度实际分配人口及国家、省市经费标准再对基准价进行调整。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服务名称

常住人口人数

2020年度项目预算(元)

2021年度项目预算(元)

2022年度项目预算(元)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南石头街纸南、翠城、庄头、纸北、棣园、泉塘、晓燕湾、邓岗、红棉、百合、南景园、顺意、沙溪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83845人

9684097.5

10375818.75

11067540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华洲街土华、华泰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19949人

2304109.5

2468688.75

2633268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官洲街赤沙、学院、官洲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45622人

5269341

5645722.5

6022104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石岗社区(南石头街石岗、南箕、保利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26027人

3006118.5

3220841.25

3435564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龙潭社区(华洲街龙潭、万年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25753人

2974471.5

3186933.75

3399396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社区(华洲街小洲、瀛豪、瀛园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13664人

1578192

1690920

1803648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北山社区(官洲街北山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13678人

1579809

1692652.5

1805496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仑头社区(官洲街仑头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13710人

1583505

1696612.5

1809720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广渔社区(琶洲街广渔、石基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10337人

1193923.5

1279203.75

1364484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黄埔社区(琶洲街黄埔南、黄埔北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15267人

1763338.5

1889291.25

2015244

十一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西南社区(琶洲街西南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7340人

847770

908325

968880

十二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社区街(南洲街后滘、池滘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约22131人

2556130.5

2738711.25

2921292

 

本次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如遇市、区政策性调整导致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约定的服务人口、服务内容或服务费用(含补助标准)发生改变时,双方根据市、区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项目采购服务,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子包进行参投,但至少须以单个子包为单位对该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服务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编用户需求书。

 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余子包均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的能力,在相应子包的居委会或村辖区范围内已有自有或租赁的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要求≥1400m2;服务人口5万~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要求≥1700m2;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要求≥20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要求≥300 m2。)及相应的专业人员。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必须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同类型的业绩经验(服务期一年及以上,可为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自然人的医疗机构经验)。5.投标人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1]并同时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0)原件);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8.提交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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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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