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EGD-CT20551
项目名称:购买社会力量承办海珠区部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38.11637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38.1163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FEGD-CT20551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社会力量承办海珠区部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服务期为三年,总预算为110381163.75元(其中2020年度预算为34340806.5元;2021年度预算为36793721.25元;2022年度预算为39246636.00元)。实际执行根据年度实际分配人口及国家、省市经费标准再对基准价进行调整。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服务名称 | 常住人口人数 | 2020年度项目预算(元) | 2021年度项目预算(元) | 2022年度项目预算(元) |
一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南石头街纸南、翠城、庄头、纸北、棣园、泉塘、晓燕湾、邓岗、红棉、百合、南景园、顺意、沙溪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83845人 | 9684097.5 | 10375818.75 | 11067540 |
二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华洲街土华、华泰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19949人 | 2304109.5 | 2468688.75 | 2633268 |
三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官洲街赤沙、学院、官洲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45622人 | 5269341 | 5645722.5 | 6022104 |
四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街石岗社区(南石头街石岗、南箕、保利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26027人 | 3006118.5 | 3220841.25 | 3435564 |
五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龙潭社区(华洲街龙潭、万年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25753人 | 2974471.5 | 3186933.75 | 3399396 |
六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社区(华洲街小洲、瀛豪、瀛园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13664人 | 1578192 | 1690920 | 1803648 |
七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北山社区(官洲街北山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13678人 | 1579809 | 1692652.5 | 1805496 |
八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仑头社区(官洲街仑头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13710人 | 1583505 | 1696612.5 | 1809720 |
九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广渔社区(琶洲街广渔、石基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10337人 | 1193923.5 | 1279203.75 | 1364484 |
十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黄埔社区(琶洲街黄埔南、黄埔北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15267人 | 1763338.5 | 1889291.25 | 2015244 |
十一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西南社区(琶洲街西南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7340人 | 847770 | 908325 | 968880 |
十二 | 承担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三滘社区街(南洲街后滘、池滘社区居委辖区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 | 约22131人 | 2556130.5 | 2738711.25 | 2921292 |
本次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如遇市、区政策性调整导致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约定的服务人口、服务内容或服务费用(含补助标准)发生改变时,双方根据市、区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项目采购服务,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子包进行参投,但至少须以单个子包为单位对该子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服务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编用户需求书。
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余子包均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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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的能力,在相应子包的居委会或村辖区范围内已有自有或租赁的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要求≥1400m2;服务人口5万~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要求≥1700m2;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要求≥2000m2。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要求≥300 m2。)及相应的专业人员。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必须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同类型的业绩经验(服务期一年及以上,可为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自然人的医疗机构经验)。5.投标人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1]并同时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2.10)原件);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可以是招标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8.提交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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