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丁堡镇人民政府信宜市高城水库东干渠云茂高速损毁渠道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0-11-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83-202011-256-0037 项目名称:信宜市高城水库东干渠云茂高速损毁渠道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4,162.78 最高限价(如有):1234162.7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信宜市高城水库东干渠云茂高速损毁渠道修复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用途 | 信宜市高城水库东干渠云茂高速损毁渠道修复工程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 (2). ; (3).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半年内(2020年6月-2020年11月)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半年内(2020年6月-2020年11月)连续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表);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年 12 月 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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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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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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