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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双活数据安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02-2020-122

项目名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双活数据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采购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出具的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面承诺须加盖公司公章);5、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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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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