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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和合肥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项目装修施工项目
2020-12-01

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和合肥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项目装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和合肥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项目装修施工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德平台编号:ZTJ20201201013,招标代理公司编号:20AT031710693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综合生产用房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与永和路交口往西,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3.37亩(8911.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419.8平方米,其中地上10层,建筑面积11493.8平方米;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3928平方米,建筑高度42.9米。现对该房屋进行办公装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综合生产用房项目装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给排水、强电、配合空调安装及智能化施工等工程。具体以经审计单位审核通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应答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止)。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9266996.8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

3.2 须能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函。

3.3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具有2016年以来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住宅、厂房除外),已完工工程须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和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及提供资料无法判定的不予以认可。。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2016年以来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住宅、厂房除外),且无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须提供合同(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和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及提供资料无法判定的不予以认可。)

3.6 须书面承诺,若中标,施工中所选用建材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2013修订版)要求,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环保规范施工。工程竣工后,有害气体等环境污染物检测指标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01日09:00至2020年12月0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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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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