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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0-HCJZ-SH1602-2020思明校区配电及水泵房运维-谈判公告
2020-1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HCJZ-SH1602

项目名称:2020思明校区配电及水泵房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0思明校区配电及水泵房运维,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2.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谈判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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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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