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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过渡期损益审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0-1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5203-BBWC

项目名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过渡期损益审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工作要求,拟对建工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评估基准日至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企业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补充审计,以评估价值为计量基础,确认过渡期间资产、负债、权益以及损益情况,确认过渡期间按评估价值为基础的经营损益情况,对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发表审计意见,为股权交易双方按合同确定过渡期损益金额提供依据。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过渡期损益审计服务采购

 

服务内容: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建工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过渡期损益审计服务,确定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标供应商,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涉及自治区国资委委托的广西建工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过渡期(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损益审计服务,以中标机构的报价为准支付价格。

二、商务要求表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项目完成时间:中标后的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

完成广西建工集团混改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并出具财务专项审计报告后,按照甲方委托乙方供应的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服务事项内容和乙方报价承诺,由甲方在乙方服务完成后结算全部服务费(无预付款),乙方需开具发票给甲方。

★报价要求

1、中标人履约时,具体项目实施费用如下:

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不超过150万元。

2、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对上述报价要求作出承诺,并在报价一栏表中承诺:“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计费方式计费”。

★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2、磋商供应商在南宁市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常驻执业人员和专业设施。需配备足够具备承担本次审计业务能力的注册会计师,拟投入的注册会计师达到10人以上(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执业人员名单和执业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3、承担具体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

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1、磋商供应商近3年内未受到行业自律性惩戒,无不良执业记录,响应时必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时,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协议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

磋商内容

除带★服务要求外,其余服务要求均可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的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二)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三)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服务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小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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