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020年营运用房价格水平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内容:为河北省辖内营运用房购置和租赁项目采购2家评估中介机构
2.4预算金额:不高于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颁发的《河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冀价经费〔2011〕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报价为《河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上的X%(X≤100)。
2.5入围年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2、投标人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3.3、本次招标不与评估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及服务提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入围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6、投标人须具有20名以上(含)专职资产评估师,专业评估师为公司在职正式在册员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3.7、投标人近三年承接过国内商业银行营运用房(含营业网点及办公楼)的评估案例情况,且县(区)支行营运用房(含营业网点及办公楼)单个项目的评估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省或市分行营运用房(含营业网点及办公楼)单个项目的评估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提供案例的时间范围以2017年7月至今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3.8、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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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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