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通勤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2-NTGS-F01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内蒙古
1项目概况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黑岱沟露天矿;西部为6号煤层600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0.4~5.0km,井田面积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地质储量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2招标范围:通勤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1投标人自备车辆:4辆50座以上的通勤客车,负责提供车辆及运营、管理。
2.2招标人提供的车辆:1辆23座考斯特、1辆49座通勤客车,由招标人提供车辆,投标人负责运营及管理。
2.3所有车辆运行所配备的司机、运营所需燃料、车辆保险、保养、维修、安全责任及过路过桥费全部由投标方负责,且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上述两种运营车辆的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调整,费用按照单车运营价格结算。
2.4服务期限5年。
2.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龙王沟煤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问题。
3.4投标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市际包车客运及以上,并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客运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有营运客车不低于50台,所投标的车辆应具备公路客运条件,投标车辆运行车龄不得高于10年,运行里程不得高于30万公里,座险至少50万/位,三者险至少100万/位,同时应上GPS管理平台。
3.5投标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及以上管理超过35人以上大型车队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处理与地方相关部门之间事务的能力。所投标的准驾大型客车(A1)的驾驶员年龄在30-50周岁,准驾大型客车的驾驶员有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大型客车的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所投标的准驾其他客车(C1、B1、B2)的驾驶员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中型客车的经验。
3.6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5年-至今)客运或企业通勤承运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合同若无明确总金额须提供发票复印件或相关结算凭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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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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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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