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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龙湾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报告编制(甬台温)招标公告
2020-12-02

 

甬台温龙湾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ZJTY10201596

    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2011】2862号)、浙江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浙发改设计【2012】21号),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路由全长约450.37km,包括“两干两支”。其中干线一(宁波春晓首站-温州末站)长约350.25km,管径DN800;干线二(乐清分输站-瑞安分输站)长约58.01km,管径DN800;龙湾电厂支线(龙湾分输站-温州燃机电厂)长约5.04km,管径DN450;苍南支线(瑞安分输站-苍南末站)长约37.07km,管径DN800。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出资+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龙湾电厂支线管径发生调整,现对龙湾电厂支线的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要求,对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龙湾支线涉海工程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及海域使用论证。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和目的为: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进行工程各阶段污染、非污染环节与环境影响分析,识别和确定环境影响要素、评价因子、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目标等。通过对工程区域海洋环境现状的调查,并结合该海域环境多年来的历史资料收集,了解海洋环境质量现状和生态状况,对本工程实施可能对海洋环境、生态和资源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海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生态资源补偿方案,预防、控制或者减轻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造成的影响和破坏,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海洋环境、生态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从而达到既能促进区域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能保护好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的目的。          海域使用论证主要工作内容和目的为:在详细了解和勘察项目所在区域海洋资源生态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和用海的必要性,项目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一致性,项目用海的不利影响,项目用海对利益相关者的利害关系,提出项目用海的对策和建议,并做出用海可行性论证结论,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海域使用确权提供技术支撑。

       完成龙湾支线涉海工程海洋环评报告、海域使用论证(包括宗海图、海籍调查表)以及数学模型预测工作,最后以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为准。

       技术要求和其余未尽要求以满足规范、技术导则等要求和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海洋环评和海域使用论证批复为准。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诚信档案http://114.251.10.92:8080/XYPT/(以网站截图为准);
    3、环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评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
    5、近十年内(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须提供该工程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信息的还须提供其它能够证明以上信息的证明材料);
    6、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对同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单位为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环境验收调查单位为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2月2日9:00至2020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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