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档案馆(天津市南开区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档案馆新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集成服务部分) (项目编号:SYJSGP-2020-A-108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天津市南开区档案馆新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集成服务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新兴园5号楼2门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JSGP-2020-A-108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档案馆新馆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集成服务部分) 预算金额:2037.93万元 最高限价:2037.93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完成实施调试,具备入驻办公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至开标前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3日到 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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