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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首通段、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通信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3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首通段、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通信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XHTC-FW-2020-153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室内分布系统集成监理服务,含站台站厅、机房、隧道区间内的射频电缆分布系统和光纤传输系统施工监理,以及电源配套、机房配套、传输设备、配合运营商无线主设备施工的监理等。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室内分布系统集成监理服务,含站台站厅、机房、隧道区间内的射频电缆分布系统和光纤传输系统施工监理,以及电源配套、机房配套、传输设备、配合运营商无线主设备施工的监理等。

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首通段工程室内分布系统集成监理服务,含站台站厅、机房、隧道区间内的射频电缆分布系统和光纤传输系统施工监理,以及电源配套、机房配套、传输设备、配合运营商无线主设备施工的监理等。

2、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起于郑州西站,止于郑州火车站;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首通段(贾峪镇~临湖路);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连接了郑州航空港区、许昌长葛市和许昌中心城区。

3、中标人数量:3名。

4、轨道线路、预算金额、中标人数量、份额分配:

线路

轨道线路

算金额 (含税)

拟中标名次

份额分配

线路一

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

166.36

1

100%

线路二

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

116.67

2

100%

线路三

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首通段

80.62

3

100%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与线路划分的顺序由小到大一一对应,即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拟中标线路一,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拟中标线路二,其他以此类推。


5、合同期限要求:工期12个月或根据轨道线路整体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6、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7、合同签订方式:拟采用统谈统签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协议。

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需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截图(查询截图显示的为“有效”)】。

5、人员团队配备要求:

(1)投标人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投标人至少配置以下人员团队:①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现场监理员11名,须具备有效的监理员证书;③专职工程物资管理人员1名;④建设单位常驻人员1名。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2020年0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具有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地铁、高铁隧道等同类项目监理服务)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采购内容、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合同或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合同等证明材料,以订单金额或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时间认定以订单或结算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业绩均需同时提供中选/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成交结果网页公示截图】。

7、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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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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