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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鸿雁书屋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0-12-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GD-WYZB-202080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鸿雁书屋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42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项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关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执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至 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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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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