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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乾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泰山庙街配套停车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HY-QX-2020-110

项目名称:乾县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泰山庙街配套停车场工程)

预算金额:526.288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6.288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停车场用地面积700㎡,建筑面积5600㎡,设计车位182个,车位尺寸3m×6m,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0-12-26 09:00:00 至 2021-03-31 09: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二)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A级-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4、拟派副项目经理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应具备以上相应资格条件及资质条件,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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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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