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C2020110601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冠疫情新增检验试剂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冠疫情新增检验试剂采购,本次采购标的标段划分、规格、用途如下:
具体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总金额:628万元/年(按目前国家卫健委应检尽检检测人群估算)。
项目用途:医用。
项目性质:医院自筹资金。
标段 | 产品名称 | 项目描述 | 检测方法 | 采购预算 | 其他要求 |
1标段 | 2019-nCoV核酸扩增试剂(包含相应8联排管耗材) | 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扩增 | 实时荧光定量PCR法 | 8万人次/年,预计126万元 | 具有内源性内标检测系统,目的基因不少于2个,最低检测下限小于等于500 copies/ml |
2标段 | 磁珠法核酸提取试剂(包含相关耗材) | 用于核酸的提取 | 磁珠法 | 10万人次/年,预计158万元 | 与现有检测系统匹配(SMART32,GeneRotex 96) |
3标段 | 一次性使用采样器及样本保存液(咽拭子 ) | 新冠核酸采样 | 耗材 | 5万人次/年,预计6万元 | 含有病毒灭火剂 |
一次性使用采样器及样本保存液(鼻拭子) | 新冠核酸采样 | 耗材 | 10万人次/年,预计20万元 | 含有病毒灭火剂 | |
4标段 | 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 | 用于定性检测2019-nCoV抗体(IgG+IgM) | 胶体金法 | 5000人次/年,预计9万元 | 包含IgG+IgM |
5标段 |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试剂(提供相应一次性反应杯、枪头等耗材及质控品、校准品) | 用于定量检测2019-nCoV抗体 | 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6万人次/年,预计95万元 | 与现有检测系统匹配(caris 200) |
6标段 | 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捕获探针法) (包含病毒提取、扩增试剂,洗涤液、酶液,阴阳性对照,咽拭子或鼻拭子及样本保存液) | 用于快速、定量检测2019-nCoV核酸,解决急诊患者、发热患者的快检 | RNA捕获探针法 | 8000人次/年,预计48万元 | 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最低检测下限小于等于500 copies/ml |
7标段 | 2019-nCoV核酸扩增检测试剂盒(快检法,荧光定量PCR) | 用于快速、定量检测2019-nCoV核酸,解决急诊患者、发热患者的快速检测 | 荧光定量PCR法(具有内源性内标检测系统) | 4万人次/年,预计62万元 | 与现有检测系统匹配(AGS8830),具有内源性内标检测系统,目的基因不少于2个,扩增时间小于40分钟,最低检测下限小于等于500 copies/ml |
提取试剂及耗材(包含样本释放剂、八联管,咽拭子或鼻拭子) | 4万人次/年,预计86万元 | ||||
8标段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金标法) | 用于快速、定性检测2019-nCoV抗原,解决急诊患者、发热患者的快速检测 | 金标法 | 5000人次/年,预计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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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提供2019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开标前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1.3、提供2020年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提供2020年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2.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2、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完整授权链的产品授权书(授权期限不足2年的须附能够提供持续供货的声明材料,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翻译版)。 2.3、若投标产品为国产且属于医疗器械,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且属于医疗器械,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4、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5、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标的全部产品一票制或两票制要求的承诺书。2.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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