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工业园区高精新医药园区孵化中心控制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工业园区高精新医药园区孵化中心控制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备案完成,项目代码:2018-370883-72-03-024418,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华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华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邹城工业园区高精新医药园区孵化中心控制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邹城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邹城工业园区高精新医药园区孵化中心控制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投资约98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最终评审价为准)。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65个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邹城工业园区高精新医药园区孵化中心控制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本工程建筑面积:1535.04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地上主体一层,无地下部分,建筑高度6.60米,含室内装修包括:吊顶、墙体粉刷、隔断安装、地面铺贴、油漆、水、电线路铺设、空调、弱电线路、灯具洁具安装等。
总估算投资约980万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前期资金、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内所有资质(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即可)。
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山东省(省级)及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10080/login3.jsp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特别提示:由于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两个平台的注册申请。)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24日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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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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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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