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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滨海新区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4

  (招标编号:CG2020-ZB【LZ】/02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滨海新区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采购项目已由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审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http://www.cfcpn.com/),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滨海新区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2台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合计为15万元(含税)。

  2.2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支行及大港区行营业部。

  2.3招标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滨海新区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包括采购设备(机柜、软/硬件)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设备卸车、就位到安装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技术服务等,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能实现个人征信报告的打印,核对是否本人打印、扫码支付、语音提示、自动开关机、用户管理、退费管理、参数管理、数据统计、安全审计及全程录像等功能,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软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供货期(含安装、调试、运营):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自助查询机的安装调试工作,实现对外提供自助查询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1.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投产品必须对该产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投标人须具有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的制造商著作权;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使用非投标人自身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项目投标授权函及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

  3.1.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凡被列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的经营中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犯罪、税收违法、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

  (5)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产品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存在有违商业规则,有违诚实信用行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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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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