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电厂#2余热锅炉安全隐患整改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T-GC-2018-039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克拉玛依电厂#2余热锅炉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2.2 招标范围:1、#2余热锅炉入口膨胀节至省煤器本体炉墙保温拆除;2、#2余热锅炉入口膨胀节至省煤器本体炉墙保温采购和安装;3、相关拆除、安装辅助工作施工;4、招标控制价:283万元人民币。(招标范围不能准确描述供投标人衡量项目规模、金额的,应公布项目估算金额或控制价)
2.3 项目地点: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电厂。
2.4 服务时间: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1 日(具体施工工期根据电厂检修计划安排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余热)锅炉安装、改造一级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取得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且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项目需求。
3. 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具备电站(余热)锅炉安装或改造的业绩,能提供近几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余热)锅炉安装或改造项目合同。
5. 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
7.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3月8日10时00分至2018年3月13日1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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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电厂#2余热锅炉安全隐患整改二次招标公告
2018-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