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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2020-1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0128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张家口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4日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YZB—2020128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人名称:张家口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C座六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宇鑫   189313261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座7层89-9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贺伟  0313-4112858

 

磋商内容: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服务期限:项目化开发、测试、安装部署、试运行及系统培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于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最终通过用户验收并交付使用,并负责培训系统的适用人员使之能够掌握并进行正常工作。

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应具有①营业执照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未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应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③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2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只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④缴费所属期为2019年12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有效的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未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应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以上证件资料需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壹份)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后退还),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我公司提供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2 月1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1:30,下午14:30~17:00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处(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2座7层89)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9:30前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9:30整

磋商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D2座7层90会议室(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评分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侯常海、唐丹丹

联系方式  : 0313-4112858

传真电话  : 0313-2040172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张家口张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4日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化开发、测试、安装部署、试运行及系统培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并于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最终通过用户验收并交付使用,并负责培训系统的适用人员使之能够掌握并进行正常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供应商应具有①营业执照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未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应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③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2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只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④缴费所属期为2019年12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报名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有效的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未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应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以上证件资料需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壹份)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后退还),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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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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