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J【2020】ZC016
项目名称:精细化工基地工业园区水平衡及去向技术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精细化工基地工业园区水平衡及去向技术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名录网站截图,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如企业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投标,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符合财政部、司法部(财库【2014】68)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有价格给予6%的扣除政策。如有重复,不重复享受政策。(如符合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提供相关声明函及证明材料,如企业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投标,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相关规定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3、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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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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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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