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SL-124GC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缉私局缉私用房增加(2600平方米)室外工程
预算金额:184.5879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5879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为拱北海关缉私局缉私用房增加(2600平方米)室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保税区(原拱北海关海上缉私基地)。
本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伍仟捌佰柒拾玖元陆角零分(¥1845879.60元)(其中包含预留金额87899.03元),不报或漏报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并收到发包人的开工指令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园建、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室外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收到发包人的开工指令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证书无执业单位,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真实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按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3.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3.5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3.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7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3.8投标人需提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原件(详见附件《资格声明函》,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3.9信用信息: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信用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开标会代表)须提供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按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会现场须提供真实有效社保证明查验。若投标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社保证明,则取消投标人资格(开标会现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如开标代表人及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均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5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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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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