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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18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招标(公开,絮凝剂\XN313/CPAM/液/≥4%加工费,上海石化)絮凝剂\XN313/CPAM/液/≥4%加工费招标公告
2018-03-08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招标(公开,絮凝剂\XN313/CPAM/液/≥4%加工费,上海石化)所需絮凝剂\XN313/CPAM/液/≥4%加工费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上海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315-1003-409-B1
2.项目内容:2018年水处理剂框架协议招标(公开,絮凝剂\XN313/CPAM/液/≥4%加工费,上海石化)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絮凝剂\XN313/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液体/≥4%/分子量500万—800万/复配6000.00吨包1-絮凝剂\XN313/阳离子聚丙烯酰胺/液体/≥4%/分子量500万—800万/复配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3月31日、使用企业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应急处置时送达指定装置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2.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投标人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 3.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最大生产能力必须大于招标预估数量。 4.投标商需提供招标物资最终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其中供方必须是投标商,产品必须是招标物资 5.提供三年内企业无行贿记录、无恶意投诉等状况承诺书 6.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提供近一年内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1份),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8.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自有运输需提供危化品运输有关强制证书,若委托第三方承运,需提供固定期限运输协议及第三方承运人相关危化品运输强制证书。(仅限危险化学品物资或装置总包招标中,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清单中有危化品。) 9.涉及饮用水物资必须提供“饮用水涉水许可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7日8:00时至2018年3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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