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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曙区行政中心微型超市服务项目
2020-12-04

受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海曙区行政中心微型超市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编号:2020NBHSQT110(CBNB-20206150磋)

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内容

子包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最低限价

(年租金)

海曙区行政中心微型超市服务

暂定三年。合同须一年一签,由招标人根据成交人上一年合同的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81万元/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成交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的,招标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1日止,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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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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