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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控与减排事业部银川经开区综合能源15GW单晶硅余热利用备用热源燃气锅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2-04


银川经开区综合能源15GW单晶硅余热利用备用热源燃气锅炉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能源管控与减排事业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银川经开区综合能源15GW单晶硅余热利用备用热源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1102030115636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能源管控与减排事业部
五、代理机构:
六、所属项目名称:银川经开区综合能源15GW单晶硅余热利用项目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银川中节能联合电力有限公司银川经开区综合能源15GW单晶硅余热利用项目规划总装机规模6台10MW水源热泵,一期安装3台10MW水源热泵机组,同时为二期预留3台10MW水源热泵安装位置,余热热源厂冷却循环水温度为32/25℃,一次热网供回水温度为60/50℃。备用热源厂建设地点位于银川经开区综合能源供应站内预留地块,锅炉总容量为2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一期安装1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及3台11.9MW汽水换热器,同时为二期预留1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位置,蒸汽锅炉额定蒸汽温度为200℃,额定蒸汽压力为1.2MPa,一次热网供回水温度为60/50℃。当余热热源厂不工作时,备用热源厂作为余热热源厂的备用热源开启使用。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范围为一台20t/h燃气锅炉。具体配置、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技术规范书。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内货物要求在2021年1月31日前货到项目现场。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银川中节能联合电力有限公司银川经开区综合能源供应站内。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6年度至2019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设备制造商近三年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燃气锅炉的供货业绩(提供制造商的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制造商具备相应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3)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相应制造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询比采购,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且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注:近三年定义为:2017年12月1日至今。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09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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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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