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中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实验仪器(第四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1-1-202011-010-0027 项目名称:清远中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实验仪器(第四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65,000 最高限价(如有):206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实验仪器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采购内容 | 项目 性质 | 交货、完工期 | 01 | 清远中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实验仪器1 | 630,000.00 | 实验仪器 | 政府 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02 | 清远中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实验仪器2 | 440,000.00 | 03 | 清远中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实验仪器3 | 250,000.00 | 04 | 清远中大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实验仪器4 | 745,000.00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0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07 日至 2020年 12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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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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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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