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医院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第1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JYCG2020C023
项目名称:黟县人民医院(黟县全域旅游及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呼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第1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呼吸机1台、彩超1台。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其他
①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③证明其提供货物的合法性: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供应商是一级经销商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厂家的有效授权文件,允许其提供该货物;供应商是次级经销商的,则必须提供上一级经销商的有效授权文件和货物制造厂家对上一级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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