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12-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00-202012-401005-0002 项目名称: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8,000 最高限价(如有):1358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功能要求和用途 | 最高限价 (万元) |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 1套 | 用于微生物(细菌、酵母菌和真菌等)快速区分和鉴定 | 人民币135.80 |
4、其他: 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与磋商的扶持(监狱企业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响应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10%),即:最后报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年 12 月 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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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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