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5KV送出工程通信、调度自动化及涉网试验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 一、项目名称: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5KV送出工程通信、调度自动化及涉网试验招标 |
| 二、项目编号:20201101030116347001001 |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丽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 21.9万吨。新建1条600 t/d的焚烧线,配置 600t/d的机械炉排焚 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
| 八、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负责提供35kV送出工程调度自动化及安防设备、通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和涉网试验技术服务;设备供货包括主要设备及所供设备的全部附件,含所供设备招标、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文件及报告的提供、包装及运输等内容。投标人应保证所供系统设备的完整性,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范及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和各级主管单位和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可在整体设计上提出优化方案,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 九、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文化街道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 |
| 十、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施工。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二)其他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其它条件: 2.1 基本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3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提供廉洁承诺书。 2.2 特殊条件: 2.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持有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提供近3年从事过类似项目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近3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2.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本项目类似规模生产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其他要求:无。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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