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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