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委托,对(重招)燕山石化质检中心购置环境监测专用车所需环境监测专用车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402-2603-460-B1
2.项目内容:(重招)燕山石化质检中心购置环境监测专用车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环境监测专用车 1.00 包1-环境监测专用车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7月30日、北京燕山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4.近三年出售环境监测车辆不少于20辆并提供相应合同。 5.必须通过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中的汽车生产厂家。 7.本次投标车型必须满足国V排放标准,投标人所投车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监测车(检测车)公告车型(需提供工信部公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8.投标人所投车型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9.不接受合同文本中的付款方式和进度的否决。1、产品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 2、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 3、不接受预付款。。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3月15日8:00时至2018年3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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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石化质检中心购置环境监测专用车所需环境监测专用车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018-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