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5/16-QT-3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
范围:炉渣拉运、石膏拉运,炉渣年产约20万吨,石膏年产约12万吨;全厂各类水池沉积物灰渣清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CHDTDZ045/16-QT-3301 | 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 | 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渣、石膏、污泥清运(12个月)】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为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为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08 17:00到2020-12-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08 17:00到2020-12-1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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