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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潘墩综合楼(北斗小镇)物业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WZB(GK)20201133

项目名称:潘墩综合楼(北斗小镇)物业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总预算

(含税价格/元)

招标

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元)

1

 潘墩综合楼(北斗小镇)物业物资采购项目

1批

17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17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所述服务的境内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5)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凭据,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C、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承诺的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8)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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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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