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YL20FB111140
项目名称: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购物采购电商征集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遴选电商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广东省戒毒管理局戒毒人员购物电商采购工作管理规定》征集戒毒人员个人购物电商化项目供应商。选取电商供应商为“1+N”家。“1”是指国内知名的大型电商,如京东等,“N”为不多于3家的普通自营电商。“1”不参与摇珠,直接确定。其它普通自营电商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后摇珠确定。拟邀请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大型电商(即“1”)参与,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为普通自营电商(即“N”),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最终确定不多于8家的普通自营电商参与省局生活卫生处组织的公开摇珠,最终确定不多于3家的普通自营电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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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网络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必须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主办单位,如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必须与持证主体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并提供持证主体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非授权函);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是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企业门户网站),具有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必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有效备案的截图,及以下1、2或1、3项证明材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公章):1.电子商务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首次发表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业务种类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3.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三)具有完善的网络接口平台,该平台具有采购人订单一键导入及查看商品展示、订单追踪、电子支付等一系列贸易活动功能。具体要求详阅《电商对接界面说明》(附件1),此功能须在电商资格审核时进行现场系统演示,通过的方可认为符合资格要求。(四)本项目的供货商品须全部为电商面向社会普通公民销售的自营商品(提供承诺函),提供的自营商品必须涵盖《戒毒人员个人购物商品类别表》(附件4)中的全部类别。资格审核时逐类比对电商自营商品是否能包含76个类别。(五)自有配送团队,进入监管区的人员及车辆须相对固定。提供本企业能服务于本项目配送人员,报名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2月31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七)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本项目。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八)电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开标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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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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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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