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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人身意外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PZB-2020ZCGK-0015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人身意外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6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人身意外保险项目,是对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西九道救援站消防员人身意外保险采购,投保人数131人。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单签订日期生效后一年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业务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法人企业的授权书。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至 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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